如果真的是想与之处对象倒不能认定是诈骗,但说实话,这种行为也是很不恰当的。当然,男方更应该洁身自好、检讨自己,不要既违反道德又损失财物。希望采纳,谢谢!
不属于,属于正常感情消费,怪男的人傻钱多
诈骗是利用对方的无知来获取利益。这个最多算钱色交易吧。
周瑜打黄盖,愿打愿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