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权登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村委会没有征收土地的权力,征收土地的权力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如果村委会确实需要使用土地的,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同意或者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同意后,与土地承包者协商,给予调整相应的土地或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