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总局2011第50号公告:一、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真实交易但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逐级上报,由国家税务总局认证、稽核比对后,对比对相符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由于除本公告第二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仍应按照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规定执行。
当期认证的必须抵扣、申报。本期抵扣不完的下期继续抵扣,直至抵扣完毕。
答:只要认证后,是可以留抵的,但是如果没来得及认证,那么就只能把税金转入成本或者费用了
只有你认证了,就可以一直留底,直到税金全部抵扣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