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音扰民时间标准是什么?

2024-12-27 16: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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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2:

一类生活区域夜测50分贝以上,在居民区内,户外允许噪音级昼间为50分贝,夜间为40分贝。只要超过晚上22点或至次日早6点的就是扰民。

城市各类区域昼间和夜间环境噪声的标准值包括以下内容:

1、“特殊住宅区”是指特别需要安静的住宅区,其环境噪声标准值为昼间45分贝、夜间35分贝。

2、“居民、文教区”是指纯居民区和文教、机关区,其环境噪声标准值为昼间50分贝、夜间40分贝。

3、“一类混合区”是指一般商业与居民混合区,其环境噪声标准值为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

4、“二类混合区”是指工业、商业、交通与居民混合区,“商业中心区”是指商业集中的繁华地区,二者的环境噪声标准值均为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

5、“工业集中区”是指在一个城市或区域内规划明确确定的工业区,其环境噪声标准值为昼间65分贝,夜间55分贝。

6、“交通干线两侧”是指车流量每小时100辆以上的道路两侧,其环境噪声标准值为昼间70分贝、夜间55分贝。

扩展资料

所谓的晚上22点至次日6点钟,只是法律意义上的“夜间”的定义。“夜间”的噪声排放标准只是比“日间”标准更高而已。无论夜间还是日间的噪声排放标准,其与认定“噪声扰民”存在相关但是并不一定必要的关联。即只要产生了与环境不相适应的噪声排放,而且也产生了居民被干扰的后果,即可认定为“噪声扰民”。

国家《城市区域噪声标准》中,明确规定了城市五类区域的环境噪声最高限值:

1、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昼间50dB(分贝)、夜间(指22时至次日6时,下同)40dB;

2、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昼间55dB、夜间45dB;

3、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昼间60dB、夜间50dB;

4、工业区,昼间65dB、夜间55dB;

5、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内河航道、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昼间70dB、夜间55dB。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噪音扰民

回答3:

噪音扰民的时间规定是:只要超过晚上22点或至次日早6点的就是扰民了,属于噪音污染。一类生活区域夜测50分贝以上,二类生活区域夜测65分贝以上。如果您所处的地方出现了在这些范畴之内的行为就是扰民。

拓展资料:

根据国家规定,在居民区内,户外允许噪音级昼间为50分贝,夜间为40分贝。《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1996年10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7年3月1日起施行。国家《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把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称为环境噪声污染。包括了工业噪声污染、建设施工噪声污染、交通运输噪声污染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我们着重介绍社会生活噪声污染。

回答4:

  • 一类生活区域夜测50分贝以上,二类生活区域夜测65分贝以上,只要超过晚上22点或至次日早6点的就是扰民了,属于噪音污染。如果所处的地方出现了在这些范畴之内的行为就是扰民。

  • 根据国家规定,在居民区内,户外允许噪音级昼间为50分贝,夜间为40分贝。
    噪音扰民限值:

  1. 国家《城市区域噪声标准》中,明确规定了城市五类区域的环境噪声最高限值:

  2. 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昼间50dB(分贝)、夜间(指22时至次日6时,下同)40dB;

  3. 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昼间55dB、夜间45dB;

  4. 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昼间60dB、夜间50dB;

  5. 工业区,昼间65dB、夜间55dB;

  6. 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内河航道、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昼间70dB、夜间55dB。

  • 如果你居住区域内的噪音超过法定标准,则制造噪音的单位和个人属于噪音扰民,你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来救济:

  1. 当地环境保护部门投诉

  2. 报警

  3. 向法院起诉,要求停止侵害行为、或者进行整改、减少噪音排放及作业时间。

  4. 在实践中,我们建议最好是双方能协商一致处理问题,如果实在协商不了,噪音给你带来困扰甚至损失的,可以通过诉讼来维权。

回答5:

1.一类生活区域夜测50分贝以上,二类生活区域夜测65分贝以上,只要超过晚上22点或至次日早6点的就是扰民了,属于噪音污染。如果您所处的地方出现了在这些范畴之内的行为就是扰民。
2.所谓的晚上22点至次日一类生活区域夜测50分贝以上,二类生活区域夜测65分贝以上,只要超过晚上22点或至次日早6点的就是扰民了,属于噪音污染。如果您所处的地方出现了在这些范畴之内的行为就是扰民。6点钟,至是法律意义上的“夜间”的定义。“夜间”的噪声排放标准只是比“日间”标准更高而已。无论夜间还是日间的噪声排放标准,其与认定“噪声扰民”存在相关但是并不一定必要的关联。即只要产生了与环境不相适应的噪声排放,而且也产生了居民被干扰的后果,即可认定为“噪声扰民”。
3.噪音扰民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噪声扰民是一个行为后果为定义的违法行为。只要产生的噪声烦扰了公民的正常生活,即产生噪音扰民的违法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