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孩子父亲一直不给抚养费可以起诉吗

2024-11-23 19:2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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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另外,《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也就是说起诉后,可以先向法院申请让被申请方先支付一定的抚养费。

回答2:

中平六年,汉灵帝死,少帝继位,为外戚大将军何进所制。十常侍诱杀何进,袁绍等领兵诛杀宦官,西凉刺史董卓趁机进兵京师、驱逐袁绍、灭丁原收吕布、废少帝立献帝,专权朝野,并毒死刘辩。司徒王允借寿诞之引,召集满朝公卿商议,曹操自告奋勇前往行刺,为董卓发觉,危急中献上自王允处借来的七星宝刀而脱身。[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