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副本在验车的时候是需要被收掉的,因为需要备案记录,不用担心。
1.交强险保险单、定额保险单均由正本和副本组成。
2.正本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留存,副本包括业务留存联、财务留存联和公安交管部门留存联。
3.公安交管部门留存联应由保险公司加盖印章后交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由其在公安交管部门进行注册登记、检验等时交公安交管部门留存。
4.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予以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对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给检验合格标志。
5.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6.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的地方,任何单位不得要求机动车到指定的场所进行检验。
7.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得要求机动车到指定的场所进行维修、保养。
8.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机动车检验收取费用,应当严格执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
9.6年以内的车辆为2年验一次,7-15年的车辆1年验一次。15年以上的车辆1年验两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