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率等同于抵押。但是需要注意如下几个问题:
第一,该合同中所涉及到的财产最好去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因为不办理的话不产生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
第二,注意该批财产的产权是否完全属于对方
第三,注意在借款人不能够归还款项时是否有转移该财产的行为,如果有,可以申请法院予以撤消,自知道对方该行为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撤消权,过期不行使则丧失。
同上。有见地。好同学。
向法院申请撤销,是指撤销对方的转移财产的行为所办理的一切法律手续,使其的转移行为在法律层面失去效力,这样才可以对抗转移的受让方或者善意第三人。所以对待对方的财产要十分谨慎,如发现不对,要及时向法院起诉,申请撤销。
如是无法办理登记手续(包括产权登记和抵押登记)的不动产,最好不要作为借款的抵押物,《物权法》规定,不动产以登记为准,无法登记的不动产,即不能证明权属,抵押又不对抗第三人。如果实在需要以这样的不动产进行抵押,则应采取实际占有的方式来进行,这样可以避免抵押权流失。
如是动产作为借款担保的质物,则办理登记与否(包括产权登记和质押登记),不影响质权效力。但如果质物没有实际占有,则质权流失,不得对抗第三人。
根据最高法院对《担保法》、《物权法》的司法解释,担保物权的效力先后为:留置>办理了合法登记的抵押>质押>未办理合法登记的抵押。根据以上司法解释的原则,对于担保物权的采用应根据实际情况采用组合方式,尽量使担保物权的效力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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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