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很多人以为人被抓了就是逮捕了,实际上不是。我们国家一般案件(贪污受贿和渎职是检察院自己立案侦查)先是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然后由检察院批准逮捕,再由检察院出面代表国家到法院提起公诉,最后才是法院审判和执行。您说的盗窃罪已经逮捕4天,其实是刑事拘留。要等到警方侦查结束,才会向检察院申请批捕,检察院在调查核实后,如果认为应该批捕的,会签发逮捕证;如果检察院在调查核实后,认为不符合批捕条件的,会不予批捕。如果检察院批捕了,还要择日向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庭提起公诉。人民法院的案件推积如山,您的案子什么时候开庭审理,要由人民法院安排。轮到您的案件审理了,还要经过开庭、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当事人做最后陈述、合议庭讨论定罪量刑意见,如果案情不是很复杂的,在闭庭大约20分钟之后,审判长会宣判;如果案情复杂的,审判长会说:“择日宣判。闭庭!”。所以,多久判刑,要按照上面说的程序一步一步走,程序走完了,《判决书》也就下来了。谢谢阅读!
先经过一审,然后二审确定刑期,当事人可以上诉,如果被驳回,然后就可以进去了,一个星期内应该就能搞定
按照法律规定,5个月内就判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四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六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第二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