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犯了《物权法》。
《物权法》第77条明确规定: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物业管理条例》也有类似的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同设施,不得改变用途。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建筑和公共设施用途的,应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普通住宅性质的住房是不能随便改变用途的,业主或业主委员会有权拒绝企业办公场地进驻住宅楼。如果部分民宅继续经营仓库,严重影响了居民的生活,业主可以通过法律手段保障合法权益。
居民住房当仓库不算违法。如果因为噪音可以去环境部门投诉。这又不是什么刑事案件和违法行为。详细案件说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