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是指文科类或者理工类考生的高考成绩在全省该科类考生中所处于哪个位置。
读音:wèi cì
出处:2001年由专家阮吉鹏老师提出
由于教育部对各高校在各省的招生都规定了一定的名额,即招生计划,因此考生根据自己在本省的位次情况,可以更精确、更科学地把握自己可以填报的学校。
我们知道每年高考试题的难易程度不同,录取分数线都会发生高低变化,如果单纯用分数来作为唯一的参考填报高考志愿,肯定会有非常大的风险。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采用位次来作为填报依据,无疑是科学和合理的。但是这种方法只适合于考后出分填报志愿的考生,对于考前填报志愿和考后估计分数填报志愿的学生来讲,需要了解自己的高考水平在本区县或者本省中的位次,才能够使自己的志愿填报得更加科学和合理。
位次概念
(1)位次不是名次,而是指考生成绩和考生人数总和后的综合排序;
(2)高考分数最高的考生位次为1;
(3)相同分数的考生名次相同,位次不同;
(4)位次主要适用于各省参加全国普通高考的所有考生按科类(如理工类、文史类)进行排序;
(5)保送生、自主招生和艺术类、体育类招生等类别不适合用位次方法进行参考;
(6)位次主要有省市位次、区县位次和学校位次,在做参考的时候,主要是以省市位次和区县位次为主;
(7)文史类考生按照文科位次进行排序,理工类考生按照理科位次进行排序。
排序标准
文科类考生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的科目顺序逐个对分数进行排序;
理科类考生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的科目顺序逐个对分数进行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