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交一年的个人社保小孩在青岛能上学吗

2024-12-12 21:3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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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依据:《青岛市教育局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普通教育工作暂行办法》(青教通字[2014]17号)
二、就读条件:
城市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来我区中小学就读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父母至少一方有在我区正式劳动合同(经过劳动保障部门鉴证或备案并在我区交纳社保的)或工商营业执照;
2.在我区务工一年以上;
3.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我区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
4.在我区有稳定的住所(有自有住所,或办理正式租住手续一年以上);
5.原学校学籍档案或复印件。
6.小学一年级入学需符合上述1至4项规定,并提供户籍、年龄证明;初中一年级入学需符合上述1至4项规定,并同时提供毕业小学的学籍证明。
7.小学六年级、初三第二学期不接受转入申请。
三、申请材料:
1.学生父母一方在我区正式劳动合同一年以上(经过劳动保障部门鉴证或备案并在我区交纳社保)或营业执照一年以上;
2.学生父母在我区工作单位证明(须注明工作起始时间);
3.学生父母一方在我区居住证;
4.学生父母在我区房产证或正式租房合同;
5.学籍档案或复印件(入小学一年级需提供户口簿,入初中一年级需提供毕业小学的学籍证明)。
四、办理流程:
第一步:持学生父母在我区正式劳动合同(经过劳动保障部门鉴证或备案并在我区交纳社保)或营业执照、工作单位证明、居住证、房产证或正式租房合同(入小学一年级需提供户口簿,入初中一年级需提供毕业小学的学籍证明)。
第二步:持以上材料就近联系学校,在国家规定的班额内(小学45人,初中50人)有空余学位的,学校不得拒收。
第三步:将以上材料和学校同意接收证明交接收学校,由接收学校的学籍管理员统一办理。
第四步:持我区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审批表及学生学籍档案册到接收学校教导处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