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需要根据学生的不同特点来进行教育活动,同时教师可以在教育研究和学术上取得创新。
教师既要遵循统一的培养目标,又要根据不同对象的个性特点,根据客观环境、教育条件的变化,因人、因时、因地制宜地进行创造性劳动。
《教师法》第七条对教师的基本权利作了明确的规定,教师可以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从事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通过教育和学术的研究来创造新的教育理念。
扩展资料:
教师劳动的创造性为创新教育服务,创新教育就是使整个教育过程被赋予人类创新活动的特征,并以此为教育基础,达到培养创新人才和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的的教育。
所谓创新人才,应该包括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两个相关层面。其中,创新精神主要由创新意识、创新品质构成。
创新能力则包括人的创新感知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创新想象能力。从两者的关系看,创新精神是影响创新能力生成和发展的重要内在因素和主观条件,而创新能力提高则是丰富创新精神的最有利的理性支持。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教师劳动特点
百度百科-教师
1、教师劳动的创造性,首先表现在因材施教上。
2、教师劳动的创造性,表现在对教育教学原则、教育教学方法、教育教学内容的运用、选择和处理上。
3、教师劳动的创造性,还表现在对教学内容的处理和加工上。
4、教师劳动的创造性,还表现在教育机智上。简单地说,教育机智就是一种对突发性教育情景做出迅速、恰当处理的随机应变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