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的做法是错误的,按教育部的规定去投诉学校。
《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二)住宿费
高校为在本校接受各类教育的学生提供住宿的,向学生收取住宿费。住宿费应按学年或学期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如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高校应根据其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住宿费。
住宿费标准按属地化原则管理。国家有现行规定的,执行现行规定;没有规定的,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综合考虑实际成本、住宿条件和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提出意见,报同级价格、财政部门按照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进行审核,并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学校是一个大的团体,像乱收费到处存在,你要集中大家的力量找相关机构反映,但有一点要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不他们今年收以后还会收。
按道理讲,大三快毕业了,本来就不会再住整个学期或学年,可是学校方面仍然按住宿标准收取不应该收取的费用,没有理由!
可是现在没有成文的国家规定,所以这个亏我也吃过,想要整凭借一个人单方面的力量是不行的,需要大家联合起来,告它(校方)去,当然了,你要考虑清楚,事后影响很大,不仅仅是毕业就业的问题,还有势力等等各个方面,所以考虑这些我们就放弃了.你一定要三思而后行啊.祝你好运!
现在好多学校都一样啊
不过你不交、还不可以
我也一样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