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分的财产在立遗嘱是否有效

处分的财产在立遗嘱是否有效
2025-01-26 23: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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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无效。

遗嘱,是遗嘱人依照《继承法》规定处分自己身后个人财产的表现形式。依法和个人财产是构成有效遗嘱的两大要素。

公民通过赠与或分配等形式处分个人财产,该财产的所有权已经转移为他人财产。该公民再立遗嘱处分他人财产是不合法的,所立遗嘱也是无效的。

《继承法》
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回答2:

  1. 什么意思?财产所有人先处分了财产(给了他人),然后又立遗嘱?已经处分,财产转移到他人名下,随后立的遗嘱无效,遗嘱不能处分他人财产。

  2. 如果是先立遗嘱决定该财产继承,然后又把财产给了别人:遗嘱也不能再执行,视为产权人以后来的实际行行动变更了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