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婚姻家庭继承法答案

2024-11-13 02:4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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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1、儿子应由男方抚养为宜,因为:(1)儿子一直与男方父母居住;(2)女方有生活上的不良行为,会给孩子成长带来不良影响;(3)女方现无经济来源。
2、住房离婚时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但婚后还债的工资收入为夫妻共同财产,女方应分出一半给男方。
3、尚欠的欠款属于女方的个人债务。
4、稿酬不能分割
5、家用电器等位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二、1、遗产应有刘建民、宋丽华、韩梅、刘甜甜继承。先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刘杰的遗产为3万元,次三万元由上述四人平分。
2、刘建民死后其遗产从公证遗嘱,均给刘玉继承,没公证的部分由其妻宋丽华、其孙女刘甜甜(代位继承),外孙宋宇(转继承)共同分割。
3、刘玉的遗产继承人有宋丽华和宋双、宋宇。刘玉的遗产有从其父处继承的三间房和1万元钱,自己个还钱个人财产3000,以及婚后财产除去其夫所有的一半,以外的另一半,以上财产由其母、其夫、其子共同继承,平均分割。
4、刘甜甜能够得到第一份公证遗嘱所列的财产,以及由其父亲处代位继承的财产分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