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你好!根据达州市政府第68次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请示》这项议题。今后,达州市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之后将有所提高。据了解,目前,我市各县(市、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月标准情况为:开江县330元、大竹县320元,通川区、达川区、渠县、宣汉县、万源市、经开区为30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年标准情况为:万源市1920元,其余县、区均为1800元。我市结合实际情况,经市民政局、市财政局会同市发改委、市统计局、市政府法制办等相关部门协商。拟将全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33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2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