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的离婚协议书丢了怎么办

2024-11-23 18:4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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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可到婚姻登记机关查询婚姻登记档案,复印离婚协议书。

只要拿着您的离婚证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工作人员会把你们的档案调出来之后,根据其本人的申请,把曾经办理离婚登记时,交给民政局的那份离婚协议书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就可以了。

据《关于人民法院诉讼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1984年公布实施)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诉讼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60年、短期30年。

所以,如果您的诉讼离婚档案法院还未销毁,您可与法院档案保管部门取得联系,然后以当事人身份要求复制审判文书,加盖公章即可。

扩展资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即是说,由于履行协议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对方履行协议内容,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如果法院查明协议是在当事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在欺诈、胁迫的情况下签订的,则会撤销离婚协议,否则,会判决另一方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回答2:

回答3:

  如果离婚证明丢失的可以采取下面的方法补救:
  1,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的:离婚证丢失,如果户口本上婚姻状况注明离婚也可以。如果户口本上没有注明离婚,根据民政部1986年9月11日《关于婚姻登记若干问题的解答》,对结婚证离婚证丢失或毁坏的,不能补发。当事人只能持本人户籍证明和所在单位或村 ( 居 ) 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原婚姻登记机关经核查婚姻登记档案,证实当事人确曾依法在该机关办理过婚姻登记。再将当事人申请核查属实的情况,报市、市辖区、县民政部门审查批准后,依法为当事人出具《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所补办的有关证明书与《结婚证》或《离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如果双方是诉讼离婚的,直接到判决法院的档案室申请复印判决就可以。

回答4:

我是93年经我们基层法院判协议离婚的,协议书让水泡了没有了,去法调档法院说没有档案

回答5:

离婚协议必须通过民政局备案并发离婚证或者法院调解才能生效,所以离婚协议丢失没关系,如果当初是在民政局协议离婚就到民政局去开证明,如果是法院调解的就到法院去复印调解书。如果仅仅只有离婚协议而没有通过相应的国家机关出文,实际上是没有发生离婚的法律效力的,即并没有离婚。
房管局所要文书要证明去办产权过户的人只有此一人才有继承权。
如果女方长时间找不到,可到法院起动特别程序宣告死亡,或离婚诉讼公告送达。
具体到当地律师事务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