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还利息。
《关于印发《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十八条 信用卡的透支期限最长为60天。信用卡透支利息,自签单日或银行记帐日起15日内按日息万分之五计算,超过15日按日息万分之十计算。
超过30日或透支金额超过规定限额的,按日息万分之十五计算。透支计息不分段,按最后期限或最高透支额的最高利率档次计息。
扩展资料:
《关于印发《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相关法条:
第三十五条 发卡机构应当免费向持卡人提供特约商户名录、卡内资金余额及一年以内的交易明细查询服务,并提供至少一种24小时免费查询渠道。
记名预付卡可在购卡 3 个月后办理赎回,赎回时,持卡人应当出示预付卡及持卡人和购卡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由他人代理赎回的,应当同时出示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第三十六条 单位购买的记名预付卡,只能由单位办理赎回。 发卡机构应当参照规定,识别、核对赎回人及代理人的身份信息,确保与购卡时登记的持卡人和购卡人身份信息一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关于印发《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需要还利息。
《关于印发《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十八条 信用卡的透支期限最长为60天。信用卡透支利息,自签单日或银行记帐日起15日内按日息万分之五计算,超过15日按日息万分之十计算。
超过30日或透支金额超过规定限额的,按日息万分之十五计算。透支计息不分段,按最后期限或最高透支额的最高利率档次计息。
扩展资料:
《关于印发《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相关法条:
第三十五条 发卡机构应当免费向持卡人提供特约商户名录、卡内资金余额及一年以内的交易明细查询服务,并提供至少一种24小时免费查询渠道。
记名预付卡可在购卡 3 个月后办理赎回,赎回时,持卡人应当出示预付卡及持卡人和购卡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由他人代理赎回的,应当同时出示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第三十六条 单位购买的记名预付卡,只能由单位办理赎回。 发卡机构应当参照规定,识别、核对赎回人及代理人的身份信息,确保与购卡时登记的持卡人和购卡人身份信息一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关于印发《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一个月之内不会扣。。。
为方便持卡人临时大额消费用卡,广发信用卡设有10%的上浮额度,单卡1个账单周期内只能超额1次,此功能可取消。我行信用卡不收取超额金,如提示超额则表示卡片已超出信用卡综合额度使用,即用到信用卡的10%上浮额度,建议先还款再用卡。
(应答时间:2019年9月3日,最新业务变动请以广发官网公布为准。)
广发说超额没有任何费用 是不是,麻烦有空说一下我也超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