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暂时的状况,你继母是绝对没有这个房子的继承权的。但我劝你还是过户吧。。做一个最坏的假设,万一你父亲再婚后受你继母的影响,你父亲是可以撤销对你的赠与的,如果撤销之后你继母可就有继承权了。(《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就是房子的产权证如果还没改成你,就算没转移给你。。(当然这一条在离婚协议中赠与的适用在我国目前是有争议的,有的法院判理的是把这个赠与当做离婚协议的一个条件,离婚生效就跟着生效,不能撤销;可是有的法院却当做一般的赠与合同,没过户就还可以撤销)。。所以为了避免以后麻烦,我建议还是过户吧。。如果你不好意思向你父亲开口说,让你母亲帮你和你父亲说吧。。
这个方案可能行不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