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继子女的条件是无子女,有抚育的能力,未患不应当收养的疾病,年满30周岁。《收养法》第六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年满三十周岁。
你这样是不可以领养和过继的,因为领养和过继是要夫妻双方都没有孩子的,你这样算是有一个孩子了,不符合规定的
可以的,具体去你们附近的社会福利院咨询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