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说明有事实还有待查明,有证据还有待收集,另外,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刑诉法原文如下:
第一百七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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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重新调查,而是继续调查。此时,公安只是申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案件并没有侦查终结,检察院批捕后公安要继续调查。
也许是证据不足,也许是为了拖延时间。
不一定,也有可能是时间来不及,技术处理一下。
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