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家种的树砍了会犯法么?

2024-12-18 18:43:01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砍树是否涉嫌违法,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而言。违法砍树可能涉嫌的罪名包括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罪罪以及盗伐林木罪;滥伐林木罪;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林木罪。其中常见的罪名有两个,即滥伐林木罪和盗伐林木罪。滥伐林木罪是指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采伐许可证,但违背采伐许可证所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方式等,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人自留山上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行为。盗伐林木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擅自砍伐国家、集体所有(包括本人承包或他人依法承包经营管理、国家或集体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及擅自砍伐他人自留山上的成片林木等的行为。如果确需砍伐树木,一定要经过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否则很有可能构成犯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

回答2:

要看砍的数量,砍伐自己种的树木如果在两株以上,必须向乡政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取得主管部门同意,并取得相应的砍伐证后,才能自行砍伐自家林木,否则被视为违法。

根据《森林法》的规定,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山和个人承包集体的林木,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

也就是说砍伐自留山上的树木是需要申请采伐许可证。如果砍伐自家种的树没有履行相关的审批手续,得到相关的许可;或者构成了相关罪名的构成要件,则是要追究法律责任的。

根据国家林业管理办法规定,由县乡人民政府托管,任何单位和个人砍伐竹木必须向县乡两级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办理林木采伐证,具体在申请表格中填写砍伐面积、株数、立方米、用途、砍伐后如何补种树苗株数,补种株数不得少于砍伐株数。

扩展资料

第一条 为合理采伐森林,及时更新采伐迹地,恢复和扩大森林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以下简称森林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森林采伐更新要贯彻“以营林为基础,普遍护林,大力造林,采育结合,永续利用”的林业建设方针,执行森林经营方案,实行限额采伐,发挥森林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三条 全民、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个人所有的林木采伐更新,必须遵守本办法。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回答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在实际操作中,只要是连片面积在一亩以上的树林,想进行任何形式的采伐,都必须到林业部门申请办理采伐证,严格按照证上规定的强度进行采伐。

不管这些树是属于国家的、集体的,还是个人的,不办证私自砍伐,都会受到相当严厉的处罚。尤其是你说你有100多棵,显然不属于零星的情况,这样是会构成刑法规定的滥伐林木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于1984年9月20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又根据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决定》修正。

扩展资料

1950年 6月30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第18条,规定大森林收归国有,由人民政府管理经营。同年还颁布了《关于禁止砍伐铁路沿线树木的通令》、《各级部队不得自行采伐森林的通令》。

195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了《关于在全国大规模造林的指示》,1961年中共中央制定了《关于确定林权、保护山林和发展林业的若干政策规定(试行草案)》,1963年国务院发布了《森林保护条例》,196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加强山林保护管理、制止破坏山林树木的通知》。

1979年 2月23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原则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试行)》,并决定每年3月12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植树节。1980年3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大力开展植树造林的指示》,1981年12月13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

(1984年9月20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决定》修正)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回答4:

要看砍的数量,砍伐自己种的树木如果在两株以上,必须向乡政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取得主管部门同意,并取得相应的砍伐证后,才能自行砍伐自家林木,否则被视为违法。

根据《森林法》的规定,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山和个人承包集体的林木,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

也就是说砍伐自留山上的树木是需要申请采伐许可证。如果砍伐自家种的树没有履行相关的审批手续,得到相关的许可;或者构成了相关罪名的构成要件,则是要追究法律责任的。

根据国家林业管理办法规定,由县乡人民政府托管,任何单位和个人砍伐竹木必须向县乡两级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办理林木采伐证,具体在申请表格中填写砍伐面积、株数、立方米、用途、砍伐后如何补种树苗株数,补种株数不得少于砍伐株数。

拓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法规定,超过批准的年采伐限额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超越职权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证件、批准出口文件、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纠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有关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未予纠正的,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可以直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买卖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证件、批准出口文件、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的,由林业主管部门没收违法买卖的证件、文件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买卖证件、文件的价款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证件、批准出口文件、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回答5:

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不算

砍的不多吧 多了就有点麻烦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在实际操作中,只要是连片面积在一亩以上的树林,想进行任何形式的采伐,都必须到林业部门申请办理采伐证,严格按照证上规定的强度进行采伐。不管这些树是属于国家的、集体的,还是个人的,不办证私自砍伐,都会受到相当严厉的处罚。尤其是你说你有100多棵,显然不属于零星的情况,这样是会构成刑法规定的滥伐林木罪,所以我的建议是你要伐木的话一定要去申请,根据程序办证后再伐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