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是六代旁系血亲,不算近亲,不在婚姻法禁止结婚之列,对后代不会有什么影响。他的曾祖父的父母(她高祖父的父母)是他们共同的祖先,这是第一代;他曾祖父及她高祖父是第二代;他祖父及她曾祖父是第三代;他爸爸及她祖父是第四代;他及她爸爸是第五代;她是第六代。
不算近亲了!超过三代就没问题了!也不会影响到后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