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廉租房租住对象家庭条件发生改变不符合租住条件(比如收入超标、已有住房等)时,政府廉租房管理部门应该收回廉租房。
如果是婚前名下无房产的话,应该是不会收回的。
扩展资料: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的《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建保〔2013〕178号)的规定,从2014年起,各地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
廉租房(low-rent house或者low-rent housing)是中国大陆地区推行的一项旨在解决城市特困人口住房问题的保障措施。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_廉租房
这种情况应该不会被收回的。不过具体情况请咨询有关部门。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被收回廉租住房:
(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借他人或者擅自调换使用的;
(3)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的;
(4)无正当理由闲置6个月以上的;
(5)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者改变用途的;
(6)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7)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的《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建保〔2013〕178号)的规定,从2014年起,各地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 [1]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廉租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