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是不可以的,中院发回重审,等于对管辖权已经做出了相应处理,当然对于增加被告的,由增加的被告提管辖权异议
实践中,在发回重审案件中,一般不能再提起管辖权异议,除非是新增加的被告,或者是原一审中未享受足够答辩期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