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包干 是什么时期什么政策的内容

2025-01-07 23:4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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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大包干是指包干到户,包干到户是中国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主要形式。

这项制度最早与1962年在山东等地、1971-1976在福建等地短暂实行过,最终因为文革原因而没有完全推广。文革结束后,1979年在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重新实行,收效很大,进而随着改革开放的春风,推向全国各地。

包干到户农民享有对土地的经营管理权,但所有权仍归国家所有,根据双方签订的有关权利、责任和利益的承包合同,由农户自行安排各项生产活动。

产品除向国家交纳农业税、向集体交纳积累和其他提留外,完全归承包者所有。农户承包集体的基本生产资料(主要是土地)自主经营,包交国家和集体应得的各项费款,其余产品或收入归承包户所有。

扩展资料:

大包干到户一出现,就以其独特的优越性,受到农民和农村干部的热烈欢迎。这种责任制形式“责任最明确、利益最直接、方法最简便”,同绝大多数农村的生产力水平、农民的经营水平、干部的管理水平相适应。

大包干用农民自己的话说就是:国家的征购任务我们交,集体的提留我们给,剩下的随便有多少都在俺们的口袋里。以后更进一步概括为“大包干、大包干,直来直去不拐弯,保证国家的,交足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

大包干成为广大农民的自觉选择,扩展非常迅速。家庭联产承包初期搞的包产到户,基本上都迅速发展成为大包干到户。

包干到户的体制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在包干到户的体制下,虽然土地国有的性质没有改变,农民只拥有土地的使用权,但在长期以家庭为单位进行农业生产的过程中,难免会出现部分生产资料私有化的情况。其次,虽然生产队在包干到户实施的初期依然存在,但其功能已经很大程度上削弱。

生产队不能对农业生产进行统一的计划和安排,由於土地的分裂,一些大型的农机具和新的增产技术措施也无法推广,集体劳动协作力的发挥受到了很大的限制。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包干到户

回答2:

包干到户也叫大包干,一般以农户为单位,在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组织和经营下,根据统一计划,承包一季或全年以至更长时间的生产任务。
1978年,安徽发生了百年不遇的特大干旱,人民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省委作出把集体无法耕种的土地借给农民耕种,谁种谁收、不向农民收统购粮的决策。“借地种粮”的政策唤起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也引发了一些地区包产到组、包干到户的行动。凤阳县小岗生产队成为全国农村率先搞“包干到户”的一个典型。

实行包干到户的第一年,小岗生产队的农民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大丰收,1979年一年的粮食产量相当于以往五年的总和,人均收入由上年的22元增加为200元,还破天荒地向国家交了3万多千克公粮。农民情不自禁地赞扬道:“大包干,就是好,干部群众都想搞。只要搞上三五年,吃陈粮,烧陈草。个人富,集体富,国家还要盖仓库。”

回答3:

大包干是指在中国的农村改革中,实行的一种分田单干的政策。具体时间为1979年至1984年间,是毛泽东逝世后、邓小平主持全面改革开放后的时期。大包干政策的内容是将农村集体经济的土地、农田、农机具以及生产等分配给农民个人,让每个农户独自负责并自愿承包一块或几块土地,并自行经营和耕种,农民个人可自由进行农业生产,享有相应的经济利益。这一政策实质上废除了集体经济体制,推动了中国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引导了农民的积极性,促进了农业生产的提高。同时,大包干政策对农民的自由度和经营权提供了一定的保障,允许农民自主决定种植、生产和销售方式,为农民创造了更多的经济收入。

回答4:

大包干是1978年中国进行“农村改革”的政策,指以家庭或小组为单位,将耕地划分给农民进行管理和自负盈亏。此举旨在激励农民生产热情,达到增加农产品的目的,提高农民收入,从而实现国家的现代化建设。该政策于1982年正式结束,并逐渐转向集体经济和现代化农业的发展。

回答5:

改革开放,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