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 年终奖

2024-12-30 09:5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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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4条,工资总额由六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第2条第1项规定,关于奖金的范围:生产(业务)奖包括超产奖、质量奖、安全(无事故)奖、考核各项经济指标的综合奖、提前竣工奖、外轮速遣奖、年终奖(劳动分红)等。

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有明确的约定,或者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中有确切的年终奖的计发办法,应当按照约定或规章制度的内容执行;如果没有相关的约定或规定,按以往的案例判断,法院或仲裁委可能会以劳动法的同工同酬原则,支持劳动者以入职时间为计算基数的一定比例的年终奖,也有可能会以无法律依据驳回。

回答2:

回答3:

要看你们双方的约定了!

发了年终奖再离职,也是可以的啊!需要你提前30天书面离职,只要单位同意,提出后的当天,也是可以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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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4:

  年终奖分配是用人单位自主权。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六条、四十七条、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工资分配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和最低工资保护制度,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用人单位年终奖分配是自主权,只要符合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办法规定,体现基本公平即可。
  《劳动法》
  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回答5:

有规定;

年终奖是上年之内工资的一部分,你应有,不发给你就是未足额发放工资。

可以依法讨要工资,不给时向劳动保障局举报要求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