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房产抵押得办理登记手续.你查一下房产登记部门关于自己的房子有没有抵押登记手续,如果没有的话,说明这个抵押是不成立的,属于无效抵押.但并非无效抵押你父亲就不承担责任.因为不知道当时这个房子抵押担保的金额是多少,所以无法确定你父亲应承担多少责任,但一般是担保金额的50%.所以你们要弄清楚抵押担保的金额倒底是多少.
不过只要没有抵押登记手续,你们可以登报办理遗失补证手续.然后把房产再处理了.把钱转移在其他人名下或以子女名义另买房子.到时银行找你父亲承担责任时,你父亲就以没有钱这理由拖着吧.银行也没办法的.
我身边有朋友也遇到这种事,当时是这么解决的。
出800块钱登报说明,房产证遗失,作废。然后再花200块钱去房产中心补办一个就可以买卖了。
那您看看当初你父亲答应厂长房屋抵押贷款是所签的合同具体是怎么写的(如果原因是配合厂里做抵押贷款而答应的把您家的房子同意做抵押贷款的话,那样可以把房产拿回来)不过也需要等厂长把钱还清了解押之后才可以拿到的,另外为了保险起见可以和厂长另外签一个协议之类的合同(因为毕竟您离开企业)
房产证借出去作抵押时,应该给你们写了借据的吧,
如果没有开得借据,只有到你们那里房管部门开个证明,
自己能答辩就自己办,不能答辩的请个律师上法院解决好了,不可能没有天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