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强制执行财产是否与家人有牵连

2024-11-25 16:16:40
推荐回答(1个)
回答1:

我国《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清偿。”

根据上述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可以约定归各自所有,但这种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口头约定没有法律效力。对于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的,一方所负的债务,另一方是否要偿还,则应以具体情况来确定,如果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则谁欠下的债务就由谁来偿还,如果第三人不知道该约定,另一方也应以自己的财产来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