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工科的必须达到计算机二级,文科的必须达到计算机一级。
以下文字来自《平顶山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由2004级本科毕业生开始实行。
第三章 授予标准
第七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可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学士学位。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品行端正;
2、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学习任务,经审核准予毕业,其课程学习、毕业设计(论文)、毕业实习的成绩表明已较好地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所学课程成绩均在中等以上,毕业设计(论文)、毕业实习成绩均在合格及以上。
第八条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1、政治上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经说服教育无悔改表现的;
2、课程考核(含考试、考查)作弊或因其他原因受过留校察看处分一次或记过处分两次者;
3、毕业时未修满总学分、不能获得毕业证的;
4、在校学习期间,课程(全校任意选修课除外)累计有22学分属补考或重修合格的;
5、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教育实习(专业实习)及其它规定的实践环节的成绩达不到合格要求的;
6、全国大学英语四级等级考试达不到360分的;
7、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文科达不到一级,理工科达不到二级的。
还不明白的话可以去教务处网站下载第三章 授予标准
第七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可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学士学位。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品行端正;
2、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学习任务,经审核准予毕业,其课程学习、毕业设计(论文)、毕业实习的成绩表明已较好地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所学课程成绩均在中等以上,毕业设计(论文)、毕业实习成绩均在合格及以上。
第八条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1、政治上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经说服教育无悔改表现的;
2、课程考核(含考试、考查)作弊或因其他原因受过留校察看处分一次或记过处分两次者;
3、毕业时未修满总学分、不能获得毕业证的;
4、在校学习期间,课程(全校任意选修课除外)累计有22学分属补考或重修合格的;
5、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教育实习(专业实习)及其它规定的实践环节的成绩达不到合格要求的;
6、全国大学英语四级等级考试达不到360分的;
7、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文科达不到一级,理工科达不到二级的。
第三章 授予标准
第七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可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学士学位。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品行端正;
2、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学习任务,经审核准予毕业,其课程学习、毕业设计(论文)、毕业实习的成绩表明已较好地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所学课程成绩均在中等以上,毕业设计(论文)、毕业实习成绩均在合格及以上。
第八条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1、政治上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经说服教育无悔改表现的;
2、课程考核(含考试、考查)作弊或因其他原因受过留校察看处分一次或记过处分两次者;
3、毕业时未修满总学分、不能获得毕业证的;
4、在校学习期间,课程(全校任意选修课除外)累计有22学分属补考或重修合格的;
5、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教育实习(专业实习)及其它规定的实践环节的成绩达不到合格要求的;
6、全国大学英语四级等级考试达不到360分的;
7、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文科达不到一级,理工科达不到二级的。
PS:《平顶山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于2009年4月份公布实施。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可以去教务处网站下载《平顶山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原文,里面讲得清清楚楚。或者直接Q我,243811728
你说的那几项缺一不可~绩点必须2.0以上~
我是你师哥~ 我告诉你你上边所说的是必须的~但是一定要和老师搞好关系~ 这个到你以后你就会明白的~ 我不好说太明· 不过只要按我说的做 你会少走弯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