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基橘胡:
1、你的朋友最好把这比钱清退回去。因为,全部清退回去,认罪态度好,会视为认罪有悔改之意,意味着你给国家和单位未造成实质性的损失。会量刑的。
2、钱不能完全清退回去,意味着你给国家和单位造成了实质性的损失。定伍戚会重判的!并且,还要附带偿还责任。
3、不如实交代,你的朋友等于在害她的对象,同时赋有搏拦窝脏罪,最终两个人全都被判刑。等于合伙儿共犯。
4、我知道你的朋友现在有难处,很为难。因为她已经否认了事实。所以我建议还是让你的朋友主动去交代为好。她可以说,不知道那些钱是不是属于赃款。现在只想帮助他清还。因为她的对象已经供出实情,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你的朋友不承认,反而检察院会视为她的对象在捏造事实,转移侦破方向,会罪加一等。
5、我希望你做好你朋友的思想工作,她会免被于起诉的。
这个问题是这样汪侍弊的
当初他给你钱,你是在不知道他是通过诈骗的来的,你拿了,这没关系。花了也不会有谈蚂关系。
但现在他困族交代了,你也知道钱来的不正当,这钱你就必须还。
如果你朋友现在还不想还那一部分,可以去买东西花掉它,前提是检察院不知道你这部分钱已经被用完了。
但是,买的物品不一定就能留得住,有可能被没收。
吃的东西,那就没办法了。
剩下的钱可以吃饭或消费(洗澡,按摩,只要不是物件类的)这类,但最好不要买物品
看你朋友想不想要那笔钱,如果想要,就咬死了说没给,不知道钱的下落,因为诈骗腔扮桐100多万不是小数目,他的朋友不是法缺局力通天,怎么样也出伍坦不来。
三楼说培尺的有道理 我也认为 的确应该上交 虽然那些个公安局说话跟放屁一样但是 这种事情果念前然还是需要认罪态度仔中清的问题在里边 全部上缴的花的却可以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