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公有住房来说,由于被继承人生前所拥有的只是对房屋的使用权利,而房屋的所有权人不归被继承人所有,所以一般情况下继承人不能对被继承人的这一公房主张继承,而只能根据相关规定申请变更承租人。
2、公房承租人的变更
根据北京市相关规定,申请变更为公房承租人的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原承租人死亡或外迁;与原承租人为同一户籍;是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员;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一年以上;没有其他住房。另外,满足条件的当事人还须写出书面申请,经出租人同意并办理变更登记后方能成为合法的公房承租人。
3、拆迁补偿款归变更后的承租人。
你说的住房证应属于单位的内部证件,房子是没有100%产权的,因此你无法过户,如果你不是该单位的职工,经单位同意只可以承租居住,无权处置该房产。
拿死亡证明去房产局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