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个问题是有实际案例的(具体内容我忘记了),对于重大的具有国际影响的案件,一般交由国际法庭审理(由两个国家协议,且必须服从国际法庭的审判结果,当然,国际法庭只对加入相应国际条约的国家有约束力),若双方均不愿意交给国际法庭审理,一般情况下按照键哗凳属地原则,即罪犯在哪个国家由芦宏哪个国家审理,也有的是按照属人原则,教育犯罪嫌疑人的国籍国审稿旅理。 事实上,在国际上发生这样的冲突的时候,一般都是看哪个国家更牛……没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