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存货的管:
存货概述
(一)存货的概念
存货是指物流企业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以备周转使用的材料、低值易耗品,或者将在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燃料、轮胎和配件等。由于它们经常处于不断耗用和重置之中,具有较强的流动性,因此,存货属于物流企业的流动资产。
存货范围确认的标准是物流企业对货物是否具有法人财产权(或法定产权)。凡是在盘存日期,法定产权属于物流企业的物品,不论其存放何处或处于何种状态,都应确认为物流企业的存货,反之,凡是法定产权不属于物流企业的物品,即使存放于物流企业,也不应确认为物流企业的存货。具体规定如下:
(1)凡依照销售合同已经售出,其所有权已转让的物品,都不应包括在存货之内。
(2)如果货物已经运离物流企业,而其所有权尚未转给对方的,应包括在存货之内。
(3)已经购人而在运输途中尚未收到人库的物品,如果所有权已经转为本物流企业所有的,应包括在存货之中。
(4)委托其他单位代销的物品,由于物品的所有权并未转移,仍属于本物流企业。即物流企业存货包括一切尚未售出而存放在承销人手中的物品。反之,物流企业接受其他单位委托代为销售的物品,在尚未售出以前,仍属于寄销人所有,不属于本物流企业的存货。但为了加强对代销商品的核算和管理,企业会计制度要求物流企业将受托代销商品在资产负债表的存货项目中反映,并将与受托代销商品对应的代销商品款作为一项负债反映。
(二)存货的内容
在不同行业企业,存货的组成内容有所不同。在物流企业,为了正确计算营运业务成本,存货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材料。包括各种消耗性材料,如轮胎、内胎、垫带、修理用备件(备品备件)等。物流企业营运的材料主要是指车辆、装卸设备、机械在维护、保养和修理过程中所耗用的材料。包括钢材、木材、润料等,也包括用于辅助生产部门的零配件和工业性作业所消耗的原料及主要材料和辅助材料。
(2)库存商品。包括物流企业外购和委托加工完成验收人库用于销售的各种商品。
(3)燃料。包括具有各种用途的液体、气体、固体燃料及可用于燃烧的废料。燃料在物流企业营运过程中耗用的数量较大,是一项主要的物质消耗,同时车辆耗用燃料在领发手续上也较为复杂,为确保成本核算的相对准确,一般将燃料单独归类,进行专门的管理与核算。
(4)轮胎。包括车辆、装卸机械用的在库和车用轮胎外胎。
(5)低值易耗品。包括一般工具、修理用工具、随车工具、管理用具、劳动保护用品,以及在营运过程中周转所用的包装容器等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劳动资料。其特点是单位价值较低,或耐用时间短,易损耗的物品等。
(三)存货核算的基本要求
存货在物流企业流动资产中占有较大的比重,存货的核算与管理好坏,对企业降低消耗,提高效益具有重要的作用。因此,必须做好物流企业存货的核算与管理工作。物流企业存货核算的基本要求有以下几个方面:
(1)反映和监督物流企业存货采购费用的支出情况,确定计算存货购人的实际成本,考核存货采购业务的成果,节约采购费用。
(2)反映和监督物流企业存货的增减变动情况,监督存货的收发、领退和保管情况,并按时清查,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3)反映和监督物流企业存货资金的占用情况,防止存货超储积压和储备不够的现象,既保证生产需要,又加速资金周转。
(4)正确计算物流企业存货发出的实际成本。
举例:
【例1】上海申通物流公司采购配件一批,买价20000元,运杂费500元,以银行存款支付,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配件 20500
贷:银行存款 20500
(2)付款在前,收料在后。付款在前,收料在后的情况,多数是在物流企业向外地采购材料,采用“托收承付”或“商业汇票”等结算方式,发生结算凭证等单据已到,并已承付货款或开出、承兑商业汇票,但材料尚在运输途中,在会计上作为在途物资处理,应通过“在途物资”账户进行核算。
【例2】上海申通物流公司向外地购进轮胎一批,买价9000元,运杂费280元,货款已承付,轮胎尚在运输途中。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在途物资 9280
贷:银行存款 9280
采购轮胎运到,并已验收人库,应根据收料单等有关凭证,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轮胎 9280
贷:在途物资 9280
物流企业根据有关规定预付的货款,应通过“预付账款”账户核算,待收到材料并验收人库时,再根据发票账单的金额,从“预付账款”转人有关存货类账户。
【例3】上海申通物流公司按合同规定,预付供应单位货款20000元,用于购买汽油一批。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预付账款——xx单位 20000
贷:银行存款 20000
上述汽油运到并验收人库,发票账单金额为26000元,应补付货款6000元,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燃料 26000
贷:预付账款——xx单位 26000
借:预付账款——xx单位 6000
贷:银行存款 6000
(3)收料在前,付款在后。物流企业在采购材料过程中,发生材料已到达并验收人库但发票账单等结算凭证未到,货款尚未支付的采购业务时,应于月末,按材料的暂估价值,借记有关存货类账户,贷记“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账户。下月初用红字作同样的记账凭证予以冲回,以便下月付款或开出承兑商业汇票后,按正常程序,借记有关存货类账户,贷记“银行存款”或“应付票据”等账户。
【例4】上海申通物流公司采购五金材料一批,已经提货并验收人库,月终发票账单尚未到达,暂估人库通知单的合同价格5000元,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 5000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5000
下月初用红字将上述分录原账冲回,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 5000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5000
下月发票账单寄到,实际价款为4920元,付款时,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 4920
贷:银行存款 4920
(4)短缺或损耗的处理。物流企业在采购材料过程中,如发现短缺和损耗,必须认真查明原因,分清经济责任,区别不同情况,分别进行处理。
a.定额内合理的途中损耗,如由于自然损耗等原因而发生的短缺,应当相应地提高人库材料的实际单位成本,不再另作账务处理。
b.能确定由供应单位、运输单位、保险公司或其他过失人负责赔偿的,应向有关单位或责任人索赔,借记“其他应收款”账户,贷记“在途物资”等有关账户。
c.因遭受意外灾害发生的损失和尚待查明原因的途中损耗,先记入“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查明原因后再做处理。
【例5】上海申通物流公司外购材料一批,货款已经支付,并在已记人“在途物资”账户情况下,当材料运达企业时,发现短缺,区别不同情况,根据收料单,发票账单和赔偿请求书等,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实际收到材料部分)
其他应收款——xx运输单位(运输单位责任部分)
其他应收款——xx供应单位(供应单位责任部分)
待处理财产损溢(意外灾害或待查部分)
贷:在途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