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是要签试用期合同,还是签劳动合同?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企业可以对新进员工设定试用期,但是许多企业为了使自己占据主动,往往不同试用期内的员工签订不同形式的劳动合同或只签订试用期合同,实际上这种做法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由此可以得出,劳动者即使是在试用期内,也需要签订劳动合同。此外,许多企业认为试用期内双方的劳动关系尚未最终确定,所以企业不需为试用期的员工缴纳社保费,其实不然。试用期内双方的劳动关系虽未最终确定,但确已形成,因此法律明确规定企业应为试用期内的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1、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在试用期内的,应当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有助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劳动合同法》第19条第4款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可见,试用期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
3、《劳动合同法》第10条第1款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10条第2款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82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可见,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双倍工资。
4、综上,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有利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因此,在试用期内的,应当签订劳动合同。
只要建立劳动关系就应当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所以,个人认为:应该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服务期限,试用期仅仅是包含在合同期限内。新法21条规定:除劳动者有新法第39条、40条第一、二项规定的情形外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也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新劳动法规定`试用期为了维护劳动者自身的合法权益,应当与用人单位签定劳动合同.
新法21条规定:除劳动者有新法第39条、40条第一、二项规定的情形外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也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所以应当签啊 别这么傻,万一出事了有合同你的官司100%赢的
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从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必须与员工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否则从第二个月起要支付双倍的工资。因此签订劳动合同不区分试用期和转正期,依法都要签订。
并且试用期应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仅有试用期的合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