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根据我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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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判决,意思是判决暂且不执行,而是放回家先观察几年,如果在这期间没有任何其他犯罪行为,就认为这人已经改好,就不用再坐牢了,之前判的刑期便自动取消。而如果犯人在这期间仍然没有悔改迹象,便仍然要服刑。比如“判三缓五”,就是指法院判三年有期徒刑,先放回家五年,五年之内没有任何违法犯罪,这三年牢就免除了,五年之内如果再次犯罪,什么时候犯什么时候抓回来再坐三年。
缓刑是罪刑相适应原则的体现。规定缓刑可以拓宽量刑的范围,使刑罚进一步分出层次,有助于使罪行较轻的人获得相对适当的刑罚,从而有助于犯罪人的改造和对大众的教育和警示。
只有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轻微犯罪才适用缓刑。
希望答案对您有帮助
缓刑,是指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如果暂缓执行刑法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就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刑罚的执行;在考验期内,如果遵守一定的条件,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的一项制度。值得注意的是,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缓刑是指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如果暂缓执行刑法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就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刑罚的执行;在考验期内,如果遵守一定的条件,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的一项制度。
一楼说的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