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是应发工资扣除其它费用(实际发放的工资)再算税吗? ----不是的。个人所得税只能是按应发工资扣除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个人承担部分后的余额来计算缴纳的。其他扣除项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不可扣除。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 -“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电话费、水电费、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应该扣除,因为这些是属于扣除范畴。其它补贴方面不应该扣除!
扣税的工资指的是与个人任职受雇有关的各项收入。具体为:工资、奖金、各种补贴、实物福利以及单位为你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年金(补充养老保险金)、各种商业性质的保险。在扣除以下费用后计算个人所得税:符合标准的电话补贴、交通补贴、独生子女费、误餐补助、出差补贴、个人按照规定比例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再有就是你的捐赠和税法规定的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