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债子还在法律中成立吗?

2025-01-24 13:44:18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父债子还在法律中是不成立的。只是在继承过程中,父亲的遗产部分用来清偿债务。
但是并不是说没有救济途径
1.先和邻居谈,看双方是否能和解
2.请求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3.如果上述两个方案都达不到效果,那只能走最后一步了,就是起诉。
即使胜诉了,如果对方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也是没有办法的,但是一旦发现对方有除生活必须费用以外的财产就可以请求法院执行。

回答2:

根据法律,债有消灭,债是随着当事人死亡而消灭的,你的当事人现在没死,债没有消灭,你应该找当事人去要.另外,诉讼是有实效的,比如他是2006年借的你钱,答应1年后还你,但是你年后没要来,这件事也过去了2年,这时候就算你去起诉他,法院也不支持.这就消灭了胜诉权,但是他欠你钱这件事主题依然存在,你可以继续问他要,他不给,你继续要.如果欠钱已经2年了,我交你个招,你去找他协商问他什么时候还,如果他答应还,那你最好让他写个欠条表明还的时间,没时间也可以起码写上写欠条的时间,这样就又有了2年的实效,到时候他不还你去起诉他,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措施,你的钱就有保证了,这些都是合法的.

回答3:

这是过去的做法,现在不行。在现在法律规定中,没有这种规定。谁是债权人和债务人,不混合也不与家人传递,父债父还,父有困难,子愿意承担的,法律不禁止。但债权人要在收据里注明是偿还的什么债,为谁偿还的数额

回答4:

有可能成立。
成立因为:父亲欠债,过世了,孩子继承了父亲的财产,那么要父债子偿。
不成立因为:父子都在世,法律上的债权债务具有相对性,就是说谁欠钱了,谁还,除非孩子愿意主动承担。

回答5:

不成立。
《继承法》第33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