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偏离人行横道线,但是没有证据证明行人闯红灯,具体情况有公安部门现场定责。
法律分析
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一般要机动车方承担本事故的全部责任,但是对方有办法证明行人有过错的,可以减轻机动车方的责任。也就是说只有证明行人有责任才能减轻机动车的责任,无法证明的,那么只能有机动车方承担。行人虽然没有走斑马线,但是按法律规定机动车还需尽到避让的义务。如果机动车已经采取避让措施,根据现场情况及时采取措施,也会导致事故发生的,那么说明行人也就存在过错,交警会根据过错来判定双方具体的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六十二条 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行人全责,但由于行人是弱势,所以你要负10%的责任。
双方都有责任,但司机责任不大。
沈阳市交警支队的有关同志告诉记者,在处理交通事故中,即使行人违章了, 我们也要检查机动车有无违章行为,如果有,看谁的责任更大。如果没有,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人员死亡或重伤,机动车一方无过错的,应分担对方10%的经济损失。
上海市公安局发布的《关于本市道路交通事故严格依法定责、 以责论处的通告》规定,道路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的一方当事人应当承担事故损害的全部后果,其他方当事人应当分担对方10%的经济损失。
“行人、自行车‘负全部责任’并不 等于‘撞了白撞’,所谓‘撞了白撞’指的是责任认定,即‘行人违章与机动车相撞,机动车无违章行为的,行人负全部责任’,而不涉及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