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研究
企业的资金主要来源于两方面:一是自我结累;二是外部融资。外部融资主要指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在外部融资方面,中小企业由于缺乏规模效应、市场竞争力弱小、融资成本昂贵、无形资产稀缺等不利因素。
与中小企业融资行为相关的外部团体主要有三个:政府机构、商业银行、各类投资者。商业银行为中小企业提供商业信贷;各类投资者为中小企业提供股权融资;政府既可以对中小企业投资或借债,又可以通过担保或监督的形式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支持。与大企业比较,中小企业更需要政府的引导和支持,就直接融资而言,中小企业需要管理制度、市场机会的支持;就间接融资而言,它们则需要第**三方担保和对口服务。政府作为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纽带,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发达国家中小企业的政府支持、银行信贷、直接投资**三方面的融资比例是相仿的,据对美国小企业金融抽样调查,美国小企业的股权融资约占其总资产49.63%,债务融资则占50.37%。就外部融资而言,以天使基金和风险基金为主的直接融资占总资产的12.86%,银行信贷占18.75%,非金融机构和政府担保的商业信贷占15.78%。可见,间接融资仍然是发达国家中小企业融资的主要渠道,间接融资中商业银行自愿型的贷款以及政府支持的信用贷款旗鼓相当。直接融资中的风险投资虽然是中小企业融资的又一重要渠道但并非全部。而且最为重要的是,风险投资由于追求高收益,一般喜欢选择高成长的高科技企业,而高成长的高科技企业毕竟只是中小企业中较少的一部分。本文主要从政府作用、间接融资、直接融资**三个角度概括我们对中小企业融资的主要观点。
一、政府与中小企业融资
(一) 政府对中小企业的作用
发达国家设立专门的政府主管部门是对中小企业融资统筹管理的必要条件。我国目前是在经贸委下设立中小企业司,主要负责中小企业政策性研究、中小企业行为辅导等。相信以后中小企业司的作用会越来越大。发达国家的政府部门虽然也为中小企业提供资金,但最主要的形式还是提供担保支持
(二)政府在中小企业间接和直接融资中的角色
政府的作用可以在中小企业两种主要融资形式中得以体现:
在间接融资方面,发达国家都有相应的专门为中小企业提供商业信贷资金的对口银行。;法国成立了中小企业发展银行,主要职能是为中小企业提供商业银行的贷款担保、小部分直接向中小企业贷款。发达国家的政府支持中小商业银行的存在和发展,通过制定反垄断法规、中小银行优惠政策的形式保证中小企业贷款的获得。在直接融资方面,发达国家政府不仅鼓励中小型投资公司参与投资中小企业,而且利用其高度有效的资本市场为中小企业拓展直接融资空间。以美国为例,官方的中小企业投资公司和民间的风险投资公司是中小企业筹资的重要来源之一。
(三)我国政府在中小企业融资中的现实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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