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在职警察,回答一下你的问题,有些我能记得的给你引用一些条文,记不住的就不引用了,但是我的回答会本着对你负责的态度,是诚实的回答。
警察出示证件后,一般是两名警察在场,特别情况也可以是一个人。
可以要求查看你的身份证件,对你人身(如果是女生,当然是女警察了)和所带 物品、包裹进行检查,记住是检查不是搜查,可以带你回办公地点进行询问,时间是12小时,可延长到24小时,特别情况可以延长至48小时。根据是《人民警察法第九条》原话就不说了,意思就是人民警察在巡逻和检查时可以对有犯罪嫌疑的人(有犯罪嫌疑的人,这个面很大)可以进行盘查,对怀疑的随身物品可以检查,可以带回办公地点进行检查,在有重大嫌疑,和已经写完询问笔录的情况下经过领导许可,可以延长至48小时。
还有在2名以上民警在场对现场发现的违反犯罪行为,可以对行为人进行口头传唤,口头不听可以强制传唤,说白了就是把你带回公安局。<治安管理处罚法>
至于说抓捕犯罪嫌疑人,还有其他一些特殊情况就不说了,如果你不是涉嫌犯罪不会碰到其他情况滴.
可以对你的人身及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不能搜查你的家(就是可以检查你(类似搜身),到你家里只能看不能乱翻)。
警察有权利盘问你,在没有搜查令的情况下
在某些情况也可以搜查的
警察命令——向负有特定义务的公民作出作为与不作为的某种行为
警察和巡警 是一样一样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