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尽快办理吧,看下面的新闻:
国务院在1月14日公布的《汽车行业调整振兴规划》中提出,从2009年3月1日到12月31日,国家将安排50亿元,对农民报废三轮汽车、换购轻型载货车及购买1.3升以下排量的微型客车等,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而实施细则对补贴标准、补贴方式、车型范围等方面作出更为详细的规范。
在补贴标准方面规定,具有农村户口的消费者,在购买汽车产品时,将获得车价10%的政府补贴;而于上周突然被纳入“汽车下乡”范畴的摩托车产品,农民消费者在购买时可获车价13%的补贴。汽车、摩托车均在购买两年内不可过户。
跟“家电下乡”的分担比例相同,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分别承担80%和20%。补贴领取办法与“家电下乡”类似,即农民到指定地点购车后,持“补贴专用存折”并凭相关发票到指定地点领取。如换购车型,则需要出具车辆报废证明。
买车或换购车辆15个工作日之后,补贴款会从中央财政拨款到地方财政,再经过30个工作日,农民可到乡镇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