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俗:
酋长印第安人的婚礼带有浓厚的民族色彩。
婚礼地点多选择在印第安人聚居区公共建筑物里举行,一般是一幢较大的木头房屋。举行婚礼时,亲朋好友,左邻右舍,村中居民纷纷来到木房里,众人席地而坐,互致问候。男女老幼身穿民族服装,款式新颖,色泽艳丽。虽然印第安人性情开朗,但婚礼场合却显得非常安静,即使说话也是轻言细语。
2.节庆
印第安人的节日特别多,这与古代印第安人宗教仪式特别纷繁复杂有关。印第安人崇奉万物有灵的图腾信仰,各部落每年都要举行各种图腾崇拜的宗教仪式,一些仪式流传演化下来就成为至今魅力犹存的非常独特奇异的节日。
扩展资料:
印第安人拥有奇怪的语言。翻译成英文经常要连续使用同一个字母。例如美国马萨诸塞州的州名叫Massachusetts,就是从印第安人里翻译过来的。还有,印第安语说“我自己”大多说“doo”。其中,美国首都华盛顿有个印第安人博物馆,内有许多关于印第安文化的讲解。
印第安人的语言是世界上最有趣、最难懂的语言之一。(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太平洋战场,在同盟国的军队中服役的纳瓦霍人,专门负责打电话,他们彼此用语言传达部队“命令”,然后翻译成英文或其他文字)。这个方法是最可靠、最保密的,因为除了他们以外,谁也不懂其中的秘密。——参见《风语者》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印第安人
名称
印第安人在15世纪末之前本来并没有统一的称法。1492年西班牙航海家C·哥伦布航行至美洲时,误以为所到之处为印度,因此将此地的土著居民称作“印度人”(西班牙语:“indios”),后人虽然发现了错误,但是原有称呼已经普及,所以英语和其他欧洲语言中称印地安人为“西印度人”,在必要时为了区别,称真正的印度人为“东印度人”。汉语翻译时直接把“西印度人”这个单词翻译成“印第安人”或“印地安人”,免去了混淆的麻烦,到目前仍为最普及的用法。不过到了20世纪,许多美洲国家印第安人的地位有了明显改善,一些政府机构或民间组织开始对“印第安人”这一名称进行“正名”,比如在加拿大往往被称为更加政治正确的“第一民族”(英文:“First Nations”)等等。
[编辑]起源
早期人类迁移地图[16]
目前学术界普遍认同的结论是,印第安人的祖先是由亚洲跨越白令海峡到达美洲的,亚洲的蒙古人种与美洲人祖先有渊源关系。
在第四纪的一些时间里,尤其是在最后一次冰河期,海面下降了大约130~160米,水深只有几十米的白令海峡袒露出了一座陆桥,连接起了亚洲东北部和美洲西北部,成为亚、美两洲的天然通道。当时以猎取猛犸、鹿类为生的亚洲东北部猎人很有可能尾随这些动物穿过白令海峡大陆桥来到了美洲,成为美洲远古文明的始祖。
印第安人的祖先移入美洲不是一次,而是分批陆续到达美洲的,然后又经过长期的不断迁移与推进,最终散布到美洲全境。美洲印第安人并不是一个统一的民族,他们进入美洲的时间不同,背景各异,受地理环境、自然条件等各方面的影响,逐渐形成了许多不同语言、不同习俗、不同文化的部落。
于南美洲和中美洲发现有不少古代骸骨的年代比北美洲所发现过最古老的骸骨更久远,而且体格与东南亚的爪哇人种更相似,所以有人认为最早的原住民可能是透过海路,自东南亚通过南太平洋不同的海路到达中、南美洲,然后再散布到全境。
现在逐渐风行的说法是综合了以上两种观点,认为北美洲以及部分中、南美洲的原住民是通过白令海峡陆桥迁居到美洲的北亚居民后裔,而其他的中、南美洲的原住民则有可能是自太平洋诸岛迁居而来的马来人后裔。而一些基因研究证实了上述的猜测[17],并且发现从西伯利亚到玻利维亚,再到美洲原住民拥有相同的独特的遗传性变型。并且他们通过海岸线扩展至全境。分两批移民类澳大利亚人种和类东北亚人群。
印第安人经过两万多年的分化,产生了许多不同的民族和语言据资料记载,其中尤以分布广泛的印第安人最为明显,并产生过玛雅文明、阿兹特克文明等著名的美洲文明。然而,后来由于西方殖民者对美洲原住民及其文化的迫害和毁灭,有大量的美洲原住民死于天花[18],致使现在残存的古代文明材料已经不多。到15世纪末,在美国、加拿大地区约有100万,西印度群岛至少有100万,整个美洲印第安人总数约1400万至4000万,共约有160种语别,1200种方言。集中居住在三大地区:一是墨西哥东南部和中美洲(危地马拉和洪都拉斯等地)的玛雅人;二是墨西哥高原的阿兹特克人、托尔特克人、以及萨波台克人;三是南美安第斯山区(包括秘鲁、玻利维亚和厄瓜多尔)的印加人。目前有关美洲原住民的研究越来越引起考古界的关注,而且在许多美洲国家美洲原住民的地位也有了显著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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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第安人(Indians)
亦作Amerindian或Amerind。
又称美洲原住民,是除爱斯基摩人外的所有美洲土著居民的总称。印第安人即美洲土著居民。此人种分布于南北美洲各国,属蒙古人种美洲支系。使用印第安语,包括十几个语族,至今没有公认的语言分类。
印第安人是拉丁美洲的最早的居民。他们之所以被成为“印第安人”,主要是因为当年哥伦布等探险者,以为他们到达的“新陆地”是印度,称当地居民为“印第安”人(“印度”一词的英文发音。)
印第安人以前曾称为红种人,因为他们的皮肤经常是红色的,后来才知道这些红色是由于习惯在面部涂红颜料所给人的错误认识。
研究者认为,印第安人的祖先大约是在2万年前从亚洲渡过白令海峡到达美洲的,或者是通过冰封的海峡陆桥过去的。他们与亚洲同时代的人有某些相同的文化特色,例如用火、驯犬及某些特殊仪式与医疗方法等。
印第安人经过两万多年的文化,产生了许多不同的民族和语言,在历史上曾建立过四个帝国,最重要的是中美洲的阿滋特克帝国和南美洲的印加帝国,发明过玛雅文字,对天文学研究的造诣也相当深,为世界提供了玉米、番薯、西红柿、烟草、可可等作物。由于殖民者迫害、杀戮印地安人,毁灭印地安文化,致使现在残存的古代文明材料已经不多,但目前的研究越来越引起考古界的关注,美洲国家也开始下大力发掘古代印地安文化。
生活
由于历史原因,现在大多数印第安人都生活在偏僻的农村地区。和玛雅人一样,其他印第安民族也大都保留着自己传统的生活习俗。印第安人做饭时,仍喜欢使用质地粗糙的陶罐、石碗、木勺。有人生病时,他们采来草药,或将其点燃对病人进行烟熏,或煮汤为病人沐浴。他们至今喜穿富有本民族特色的传统服装。尤卡坦半岛的玛雅妇女不分老幼都身着宽松的白色绣花裙,头戴色彩艳丽的鲜花;男人则身穿宽松的白色衣裤,头戴草帽,脚穿草编凉鞋。中部高原上的印第安妇女爱穿绣花罩衫和竖条纹的宽大长裙,上身披一种叫“雷博索”的多用披巾。这种披巾既可遮阳,也可御寒,还可背小孩、包东西。极富民族特色的服饰成为印第安人一个明显标志。许多印第安人仍住在原始的房屋里。在尤卡坦半岛,玛雅人在树林中开出一块平地,就地取材,把粗树枝一根根固定在地上,围成一个大圆圈,把棕榈树的大叶子搭在上面,房子就盖好了。
文化
印第安人相信“万物有灵论”,他们崇敬自然,对自然界的一草一木、一山一石都报以敬畏态度。印第安人相当程度上已经被欧洲基督教信仰所同化,在今天的美国大部分印第安人信基督,但印第安的原始信仰仍然存在,它与基督教相混杂,成为一种奇怪的宗教信仰。卡耶特说,宗教信仰在印第安人生活中占据很高地位,最重要的部落首领是宗教领袖,他在内部事务上的权力高于部落首长。在大多数部落,部落首长仅负责对外事务,主要是与联邦或当地政府打交道,他对外代表部落,但他的任命权在宗教领袖,他在对内事务上更要听宗教领袖的。
印第安人的语言是世界上最有趣、最难懂的语言之一。[据说,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二战太平洋战场?)时,在协约国(美国?)的军队中服役的印第安人,专门负责打电话,他们彼此用语言传达部队“命令”,然后翻译成英文或其他文字]。这个方法是最可靠、最保密的,因为除了他们以外,谁也不懂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