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把我身份证原件弄丢了

2025-01-04 21:59:15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做为一个企业,经营者索要你的身份证登记并没有错,但是身份证除了是本人身份的证明,还是个人的私有财产. 你可以向对方索要,1.报失费用(登报挂失)2.办理费用(这个你可以办快证,办最快的一种,好象是三天就可以拿到证了,这个费用也应该由他拿)

回答2:

首先要登报,宣布你的身份证作废,这个最重要...以后出了事,你就有话说.
在这 这个事,你首先要咨询律师,,第一这是你和老板之间的行为,是否有能够证明他将你身份证丢失的证据,没有的话 告也是白告,我倒觉去派出所报案 要求赔偿比较合理,因为这些老板都怕警察,但是一定要有证据,你就说老板强制扣留你的身份证,并不还给你,你猜想他会用做其他用途.......你不要说他弄丢了,你就要抱着 他拿你身份证去做其他用途了去告他

回答3:

重新办理一个,而且要尽快去派出所报备,以免身份证被不法人士利用

回答4:

告他,这个是不对的

回答5:

  
  补办居民身份证具备的资料和手段如下:
  (一)居民身份证遗失报告,并有派出所挂失登记记录;
  (二)户口本;
  (三)居民身份证标准相片两张;
  (四)补办新证后,找回原证的,应将原证交回保卫处户籍证件科;
  (五)补办新证3个月后,应携带户口本到保卫处户籍证件科领取新证,届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户口本;
  (2)收费收据;
  (3)补办居民身份证回执。
  (一)公民应当在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之日的3个月前申报换领新证;户口登记机关应当在旧证有效期满前将新证发给本人。
  (二)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污损,残缺不能辨认时,应当申报换领新证。
  (三)公民需要变更居民身份证登记的内容,在履行申请变更手续的同时申报换领新证。
  (四)公民遗失居民身份证时,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从报告之日起3个月仍未找到的,应当申报补领新证.补领新证后找回原证的,应当将原证交给户口登记机关。
  (五)凡申报换领,补领新证的,需重新填写《常住人口登记表》,交标准相片两张.申报换领新证的,户口登记机关发给新证的同时收回旧证.申报补领新证的,原证作废.
  (六)公民出境定居的,在办理注销户口手续时,应当交回居民身份证。
  (七)公民领取居民身份证后因犯罪被挽留或者被逮捕的,其居民身份证由执行拘留,逮捕的公安机关收缴归入本人案卷.当被处刑罚或者被批准劳动教养时,其居民身份证由人民法院或者批准劳动教养的机关交执行刑罚或者劳动教养的机关保存.在被释放或者被解除劳动教养时,由执行刑罚或者劳动教养的机关将居民身份证发还本人。被释放或者被解除劳动教养的人,回原户口所在地定居,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未满,可继续使用;有效期已满,申报换领新证.不回原户口所在地定居的,向现居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换领新证。
  (八)公民的常住户口迁出本市市辖区和本县行政区域的,在迁入地办理户口登记手续的同时换领居民身份证.
  (九)被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在办理户口注销手续时,应当交回居民身份证.退出现役回原户口所在地定居的公民,如果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未满的,可继续使用;有效期已满的,应当申报换领新证.退出现役不回原户口所在地定居的公民,向现居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换领新证,新证使用原编号.
  (十)公民第一次领取居民身份证,免交证件工本费.
  (十一)公民申报换领新证,应当交纳证件工本费.
  (十二)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申报补领新证,交纳相当于证件工本费二倍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