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理事会。包括欧洲联盟理事会和欧洲理事会。欧洲联盟理事会原称部长理事会,是欧共体的决策机构,拥有欧共体的绝大部分立法权。由于马约赋予了部长理事会以欧洲联盟范围内的政府间合作的职责,因此部长理事会自1993年11月 8 日起改称作欧洲联盟理事会。欧洲联盟理事会分为总务理事会和专门理事会,前者由各国外长参加,后者由各国其他部长参加。欧洲理事会即欧共体成员国首脑会议,为欧共体内部建设和对外关系制定大政方针。1974年12月欧共体首脑会议决定,自1975年起使首脑会议制度化,并正式称为欧洲理事会。1987年7月生效的《欧洲单一文件》中规定,欧洲理事会由各成员国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以及欧洲共同体委员会主席组成,每年至少举行两次会议。马约则明确规定了欧洲理事会在欧洲联盟中的中心地位。理事会主席由各成员国轮流担任,任期半年。顺序基本按本国文字书写的国名字母排列。
②委员会。欧共体委员会是常设执行机构。负责实施欧共体条约和欧共体理事会作出的决定,向理事会和欧洲议会提出报告和建议,处理欧共体日常事务,代表欧共体进行对外联系和贸易等方面的谈判。委员会由17人组成 ,法国、德国、英国、意大利、西班牙各2人,其他成员国各1人。主席由首脑会议任命,任期 2 年;委员由部长理事会任命,任期 4 年。
③欧洲议会。欧共体监督、咨询机构。欧洲议会有部分预算决定权,并可以2/3多数弹劾委员会,迫其集体辞职。议员共有 518 名,法国、德国、英国、意大利各81名,西班牙60名、荷兰25名,比利时、希腊、葡萄牙各24名,丹麦16名,爱尔兰15名,卢森堡6名。议长任期2年半 ,议员任期 5 年。议会秘书处设在卢森堡。每月一次的议会例行全体会议在法国斯特拉斯堡举行,特别全体会议和各党团 、委员会会议在布鲁塞尔举行。
④欧洲法院。欧共体的仲裁机构。负责审理和裁决在执行欧共体条约和有关规定中发生的各种争执。
⑤审计院。欧共体审计院成立于1977年10月,由12人组成,均由理事会在征得欧洲议会同意后予以任命。审计院负责审计欧共体及其各机构的帐目,审查欧共体收支状况,并确保对欧共体财政进行正常管理。其所在地为卢森堡。
欧洲理事会是最高决策机关,设主席和秘书长各1名,欧洲理事会主席俗称欧盟总统,负责召集和主持各成员国的国家元首会议,任命欧盟委员会主席。
欧盟理事会设值班主席和秘书长各1名,负责召集和主持各成员国的首席部长(通常是外交部长)会议,任命欧盟委员会委员。
欧盟委员会(也叫欧盟执委会)是常设机构,处理欧盟日常事务,负责执行落实条约和理事会作出的决定,向欧盟理事会、欧洲理事会和欧洲议会提出报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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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理事会主席相当于我们中国的国家主席,
欧盟理事会轮值主席是欧盟的值班首长(相当于首席部长、首席顾问、监察巡视组长、人大代表队长兼国家副主席),
欧盟委员会主席相当于总理,
欧洲议会主席相当于全国人大委员长。
假如把欧盟比作一家大公司,欧洲理事会和欧洲议会就是董事会(欧盟的股东既是28个成员国家又是欧盟区域内所有公民,故有双董事会,欧洲理事会理事是国家股东的代表,组成一个董事会(欧洲理事会);欧盟地区28国3亿多公民作为选民股东选出另一个董事会(欧洲议会),由代表国家股东的董事会(欧洲理事会)提出CEO(欧盟委员会主席)人选,交由选民股东选出的董事会(欧洲议会)进行投票批准,过半数董事(议员)赞成方可通过)。总之,欧盟委员会就是欧盟的管理层,欧盟委员会主席就是CEO。所以,简单点说,欧洲理事会主席就类似于董事长,欧盟委员会主席就是CEO。需要说明的是,西方的大公司,CEO才是一号首长,而董事长主要是董事会会议主持人,个人没有太多权力。所以,欧盟的主要权力不在欧洲理事会主席手上,而在欧盟委员会主席(CEO)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