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在服刑期间死亡的,监狱应当立即通知罪犯家属和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罪犯因病死亡的,由监狱作出医疗鉴定。实践中应当区分情况处理:1、 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是因工死亡的,罪犯依照司法部《罪犯工伤补偿办法(试行)》予以补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参照国家关于职工保险的有关规氏灶定予以补偿;如果是自杀或因自伤自残或因病拒绝治疗导致死亡的,属抗拒改造行为,监狱、看守所不予赔(补)偿;如果是被其他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致死等非正常死亡的,监狱、看守所不予赔(补)偿;如果是因监狱、看守所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致使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人民检察院对监狱的医疗鉴歼丛扮定有疑义的,可以重新对死亡原因作出鉴定。罪犯家属有疑义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罪犯非正常死亡的,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检验,对死亡原因作出鉴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郑团共和国监狱法》第五十五条罪犯在服刑期间死亡的,监狱应当立即通知罪犯家属和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罪犯因病死亡的,由监狱作出医疗鉴定。人民检察院对监狱的医疗鉴定有疑义的,可以重新对死亡原因作出鉴定。罪犯家属有疑义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罪犯非正常死亡的,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检验,对死亡原因作出鉴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七十三条罪犯在劳动中致伤、致残或者死亡的,由监狱参照国家劳动保险的有关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第五十五条 罪犯在服刑期间死亡的,监狱应当立即通知罪犯家属和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唯坦
罪犯因病死亡的,由监狱作出医疗鉴定。人民检察院对监狱的医疗鉴定有疑义的,可以重新毕困对死亡原因作出鉴定。罪犯家属有疑义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手山念。
罪犯非正常死亡的,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检验,对死亡原因作出鉴定。
这种情况要看是否属于正常死亡,所谓正常死亡是指即使不在监狱而在别处也同样会发生的死亡,在这种情况下则监狱应当不负责任槐兄,或者仅有很小的责任。另一方面,如果犯罪人的死亡与基衡监狱的管理有关系,则监狱必铅锋袭须负责任,且要承担全部责任。犯罪人的家属应当要求进行尸体检验,以便确定死因,然后才能决定应该采取什么行动。如果经过鉴定,监狱的管理是造成死亡的原因,就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控告相关责任人。
你好,我是刑事律师
犯罪人死在监狱的话,要看监狱是否有责卖孝兄任,有虐待的行为。如果有构成故意伤害罪,并慎唤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这个需中袭要具体调查,可以要求公安介入。
死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