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法律规定,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应当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结合受害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等因素,确定适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消费性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的标准。
但在目前大部份省市(特别是沿海一带)司法审判实务中,虽然受害人是农村户口,在城市经商、居住,其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地均为城市,有关损害赔偿费用应当根据当地城镇居民的相关标准计算。
我个人与提问者HJY_XIA有强烈同感,同命同价彰显生命价值平等理念,是立法的必然趋势。
1、2004年5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你还可以搜索XX年XX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这不同的年份、不同的省份有不同的标准的
具体 标准可以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按照司法惯例,农村和非农户口是有区别的。您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建议您登录至我们的专业网站(南粤交通事故咨询网,在百度上收索本人名字排在第一位就是了)进行咨询,那里有人专门为您解答。
执行依据是: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从楼主的叙述,可以看出楼主对赔偿办法只是简单的知道“农村和城镇”有所区别,但却并不知道细节。于是才有了长篇大论的感慨。
强烈建议楼主寻找法律法规原文,看完了之后就知道具体是怎么回事了,也就不会有现在的许多感慨了。
不太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