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媒体、新闻单位和实时新闻报道的行为人等只要没有捏造、歪曲事实;或者没有使用侮辱性言辞贬损他人名誉的情况下,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的,不违反国家法律,也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参考资料内容如下:
第一千零二十五条 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捏造、歪曲事实;
(二)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
(三)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
第一千零二十六条 认定行为人是否尽到前条第二项规定的合理核实义务,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内容来源的可信度;
(二)对明显可能引发争议的内容是否进行了必要的调查;
(三)内容的时限性;
(四)内容与公序良俗的关联性;
(五)受害人名誉受贬损的可能性;
(六)核实能力和核实成本。
这个要分好几种,首先,如果你被警察抓住在现场。媒体是没有权利播发你的相貌和照片的。因为这个阶段你顶多算是犯罪嫌疑人,在法院没有叛你有罪之前。你享有一般公民所具有的任何权利,包括肖像权。
你被法院确定有罪以后,还有很多的分类
如过你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那么任何媒体都不可以在你不允许的情况下公布你的肖像特征。
但是现在中国对这个都没有明确的立法规矩,而且一般被判了后。大家对这个也没什么想法,都TM进牢子了,暴光不暴光没啥区别。
最主要还是看新闻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
一般市县的小电视台没这个意识,因为就算不播你的相貌,全市人民至少很多认识的你的。相对传播范围也小。
但是省一级的一般这方面处理还算OK
肖像权!告没经过你同意擅自播放你的肖像,- -不过你这个比如打的有点......特殊情况(如果媒体在电视上播放你的相貌并作出侮辱性语言或对你造成太大的不利影响) 一般你可以叫媒体停止侵权 公开道歉 如有特殊情况还可以索要精神损失费 特殊情况也损害了您的名誉权
曝光做法既没有法律上的依据,但也没有违法,而且一般爆光这些都是经过相关部门审定的,我国好像暂时还没有相关法律出来吧,
侵犯你的肖像权了~你去告啊~搞笑~偷东西被录下来~人家不告你 你就偷着乐吧啊~还想告人家~?~文盲真可怕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