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不到一年可否要求重新分割协议中未明确归属的房产?

2024-12-05 10:3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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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首先由于协议对已处房产未做约定,若对方不能证明你们存在口头协议,你可以请求对已处房产进行分割。同样他也有权请求对丙处进行分割。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撤销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受理。若查明订立协议时一方存在欺诈胁迫的,应重新分割财产。起诉方应负举证责任。
所以你也可以起诉请求对三处房产重新分割,但应证明对方存在欺诈行为。
你至少会得到一处,也可能得到两处或一处加一部分补偿金。

回答2:

夫妻双方离婚后,可以就离婚协议中未分割的财产起诉要求分割。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回答3:

1、没有列出的乙处房产不一定归你,但是你起诉,起码,你可以拿到全部,或者拿到一部分补偿金。

2、如果你起诉他,他很有可能要求行使丙处的请求权。

3、口头协议很难证明,而且现在对他有利。建议你还是提出诉讼,起码拿到的财产肯定比现在要多,起码多一部分补偿金。

4、尽快作出决定,不然一年后,立案庭就不会受理你的起诉了。

回答4:

如果是遗漏的财产,可以要求再进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