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当行收费问题

2024-12-16 06:2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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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您好,我是广州润健典当行的业务部经理

典当行的收费依据是《典当管理办法》

第三十七条
典当当金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机构6个月期法定贷款利率及典当期限折算后执行。

典当当金利息不得预扣。

第三十八条 典当综合费用包括各种服务及管理费用。

动产质押典当的月综合费率不得超过当金的42‰。

房地产抵押典当的月综合费率不得超过当金的27‰。

财产权利质押典当的月综合费率不得超过当金的24‰。

典当行收取的费用包括综合费和利息

不同的抵押、质押物,支付的综合费是不同的

利息一般是固定的

典当行的另一块收入来源是绝当物品销售利润